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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吉县新城恒安小区不动产权办理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2-10-15 | 回复时间 | 2022-10-19 |
请求类型 | 求助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吉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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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我于2016年,在吉县新城恒安小区全款购置一套130平米的房产。中途我去过售楼部好多次,都是咨询不动产证的办理,他们工作人员都是敷衍几句就完事了。一直到去年(2021年)国家房产清零时,我在去售楼部咨询,售楼部经理说第一批没有我,到第二批了(年底之前)办理。可是我一直等到现在还是没有通知我办理。小区全款购房的都办理完了,全给办理了,为什么我的至今不给办理。我想求助市长帮我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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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吉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答复如下:来电人咨询吉县恒安小区3号楼2单元1503何时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来电人电话沟通,该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存在被开发建设单位抵押给华融集团的抵押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需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供的材料如下: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审查要点第5点规定:设有抵押权的,是否已经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目前我中心尚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的申请办理解除抵押相关资料,开发建设单位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即刻为其住户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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