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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无法迁入人的问题

2023-02-03
标题 关于户口无法迁入人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3-02-01 回复时间 2023-02-03
请求类型 求助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临汾市公安局
留言内容 本人2011年户口从大学学校迁回投靠在外祖父名下落入乡贤街派出所,现在外祖父要卖房子,要求我将户口迁出。本人通过房管局购买的漪汾花园小区限价商品房,现在开发商没有签购房合同,去小区管辖地刘村派出所咨询,刘村派出所以无购房合同为由拒绝迁入,本人在临汾市无其它亲属可以投靠户口,想要求助我的户口将何去何从?
回复内容 尧都区公安局回复:您好!根据《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自购住宅房、公租房凭房迁入申报材料:1、迁入人员或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买卖、租赁合同;2、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4、迁入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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