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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的建议

2023-02-15
标题 关于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的建议
写信时间 2023-02-14 回复时间 2023-02-15
请求类型 建议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留言内容 目前临汾市内很多在建住宅为了节省成本,采购并使用违反国家现行标准的劣质石膏烟道,根据JG T194-2018《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5.2.1条原材料的规定,制做排气烟道的原料必须为水泥。劣质石膏烟道使用石膏替代水泥制做,价格成本低廉,无法保证质量,容易风化脱落,在住宅建设工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住宅排烟通风一直都是重中之重的要点,石膏制品的烟道容易吸附油脂,在实际应用中,寿命远低于水泥烟道,容易堵塞,造成厨房油烟不能正常排放,对人居环境等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目前该情况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很多地级市已经发文整改。建议对全市在建住宅进行抽取检查或发文通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排气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定的排气道。 加强进入施工现场的排气道及其配套产品的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生产企业资质;(2)外观质量、尺寸与形位偏差;(3)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外观质量、尺寸与形位偏差;(4)型式检验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外观质量、尺寸与形位偏差、垂直承载力、耐软物撞击(抗柔性冲击)、耐火性能,且要形成完整的进场验收记录。对不符合标准要求、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伪造、串改、过期的产品应清退出场,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在建筑工程上。
回复内容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建议。省住建厅2017年9月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排烟排气道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17]1160号),市住建局于2017年10月9日下发《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排烟排气道监管工作的通知》(临建质函字[2017]487号)。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排烟排气道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排烟排气道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排烟排气道产品的物理性能检测报告、系统通风水平性能检测报告以及耐火极限型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验,达不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或检测指标不齐全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产品进场后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复检,经抽样复检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方可安装施工,安装完成的排烟排气道,要进行现场防串烟、防倒灌性能检测,确保排烟排气道工程质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管,不定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排烟排气道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检验报告、伪造篡改检测报告和未按照要求进行资料核验、现场抽样检测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的排烟排气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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