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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咨询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3-05-19 | 回复时间 | 2023-05-26 |
请求类型 | 建议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乡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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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已经结束,在进行测绘时也出体现了三调结果,可是现在申请建设项目建设依据的还是全国第2次土地调查结果(二调库),什么时候可以使用第3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三调库),作为主要依据或者前提条件。我们是临汾乡宁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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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明确2022年4月15日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正式启用“三调”成果。《通知》中规定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等用地审查报批要求。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以《通知》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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