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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汾西县僧念镇佛殿村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存在的疑惑 | ||
写信时间 | 2023-06-09 | 回复时间 | 2023-06-13 |
请求类型 | 求助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汾西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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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临汾市汾西县僧念镇佛殿村的村民,我叫刘月荣,针对我村“黄河壹号”公路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征收补偿等相关事宜存在疑惑和不解之处,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存在的疑惑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关于此次房屋征收补偿具体流程不明确,咨询相关村干部也未得到明确答复,想知道此次流程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各项程序是否公开透明。第二:此次征地补偿的流程是否合理合法未知,征地补偿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和确定通知、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等相关文件按要求是否给予了公式,若公示且公开,现阶段应该通过何种途径获取,若未公开,能否公开,或者通过何种途径申请公开。第三:在附件中提供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图片,是从我村此次征收补偿采用的标准,对此的疑问是:该标准并未加盖政府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合理合法,除此,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否应当公示,征收标准文件是否应当盖有政府公章,所盖公章应是什么级别。第四:在附件中提供的房产拆迁补偿评估明细表中,除了有关其中每项的补偿单价是否按具有法律效应的补偿标准补偿的疑问外,还包括,根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在我们收到的明细表中并未有搬迁费,相关干部就此表示确实没有这项补偿,对此存在疑问,按照什么标准搬迁费是不需支付的。 第五:根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为什么此次征收中并未有房屋产权调换的选择。 以上就是我对我村此次房屋征收补偿存在的疑问,希望能够的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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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汾西县僧念镇回复:1、2022年9月,汾西县自然资源局在师家沟村各自然村粘贴了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汾西-许村线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价格和住宅及附着物的补偿由乡镇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同时在2022年,僧念镇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僧念段征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的实施方案。2、镇政府出台的关于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僧念段征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的实施方案是僧念镇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无须加盖公章。房屋补偿价格由汾西县住建局进行实地丈量测算,测算结果也已告知户主。3、修路征地属于一次性货币补偿,不存在安置费用。目前来电人已知晓各项政策并签订征用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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